①上海证监局最新披露,私募投资经理龚某某因泄露未公开信息被罚;
②今年7月14日,该局同时处罚3位私募投资经理,均因信息泄露行为;
③私募违规主体已从传统投研岗扩散至非投研岗及营业部、科技公司等关联方。
财联社3月13日讯(编辑 杨斌)今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就《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量化指标、穿透要求和标准化模板,为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定下了清晰的标准。
证监会于2月底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中基协表示,为落实《信息披露办法》要求,组织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信披细则”)等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业内评价称,《信息披露办法》是首部落实2023年国务院《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监督条例》的行政规章,填补了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专门行政规则的空白。
本次信披细则进一步细化《信息披露办法》中私募证券基金净值披露和定期报告中财务情况、杠杆水平、关联交易、跨境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管理人报告、托管人报告等的具体披露要求。
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中,信披细则对投资资产的披露要求为:
股票资产应当披露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金额及占比;债券资产应当披露按债券类型、评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投资本金、账面价值及占比;衍生品资产应当披露衍生品资产的类别、挂钩资产类别、权利金、保证金、期末合约市值、公允价值变动、杠杆水平等情况。
投向其他私募基金或者依法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公募基金除外)的私募证券基金,除按照上述规定披露投资资产情况外,还应当披露穿透后合并计算的报告期末投资资产类别、金额、比例以及投资路径等信息。
图:基金穿透投资情况披露模板


(资料来源:中基协,财联社整理)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信披细则通过量化指标、穿透要求和标准化模板,直击行业信息披露的“模糊地带”。特别是穿透要求,可充分暴露底层投资资产的风险。
信披细则对投资集中度的披露要求为:
投资于同一债券的资金超过该基金净资产10%或者投资于其他同一资产的资金超过该基金净资产25%的,应当披露该投资资产的具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型、代码(如有)、所属行业分类(如有)、投资金额及其占比、后续处理方式等。
根据2024年中基协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债券的资金,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10%。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的债券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
本次信披细则还细化了跨境投资的披露要求:
应当分别按照境外资产类别及境外资产交易场所所在国家或地区披露投资规模以及占比、跨境投资方式及路径等情况。通过衍生品等方式投资境外资产的,跨境投资路径的披露应当包括交易对手方名称、所投资产管理产品名称、所投产品管理人名称及其基本情况等信息。
此外,信披细则细化年度审计要求:对本年度任一季度末,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和新三板股票、场外衍生品资产、境外资产、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等比例单独或合计高于基金净资产60%的私募基金,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信披细则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基协于2016年2月4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