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会上,8家新材料领域中小企业负责人发言,介绍企业情况及面临的困难挑战。李乐成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企业诉求。
②李乐成强调,要厚植家国情怀,强化创新引领,加强前瞻布局,提升重点领域关键材料自主保障水平,打造竞争新优势。
财联社3月13日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4号(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的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退回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三、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并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应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本公告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海关现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