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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46【香港证监会取得针对裕承科金有限公司前任董事的赔偿令及取消资格令】
财联社2月10日电,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取得命令,要求裕承科金有限公司(裕承科金,在关键时间名为民丰企业控股有限公司)前非执行董事廖骏伦(男)及前董事总经理许广熙(男)向该公司支付5,750万元的赔偿,原因是他们在收购及出售廖氏集团有限公司(廖氏集团)股权一事上导致该公司蒙受财务损失(注1及2)。此外,廖及许未经法庭许可,不得担任裕承科金及任何其他法团的董事,及不得以任何方式关涉或参与该等法团的管理,分别为期八年及六年。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6-02-10 16:33:46 271339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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