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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银行被罚370万,涉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①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被处罚;②罚款金额370万元。

财联社2月9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金华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对金华银行罚款370万元;对徐志勤、傅强、吴笛、孟怀谷警告;对程少伟、季强松、陆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高侃、陈晨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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