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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代表、诚禧投资马瑜: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防范债务风险转嫁,保护科创从业人员权益
①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科创从业人员是当之无愧的核心主体与活力源泉;
                ②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防范债务风险转嫁,保护科创从业人员权益。

《科创板日报》2月3日讯(记者 张洋洋)在正在举行的上海两会上,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诚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马瑜带来了多分提案,其中一份是《关于关于“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防范债务风险转嫁,保护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人和小股东合法权益,筑牢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法律护航基座”》的建议。

在马瑜看来,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科创从业人员是当之无愧的核心主体与活力源泉。他们是科创企业成长壮大的基石,更是上海抢占全球科技竞争制高点的关键力量。保护千千万万科创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仅关系到个人的职业发展与财产安全,更直接影响科创企业的人才吸引力、创新积极性,关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战略根基与长远后劲,是政府相关部门、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扛牢的重大责任。

马瑜向记者表示,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科创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核心载体,是连接企业发展与人才价值的重要纽带。在科创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广大科创技术人员入职后,往往会基于企业发展需求或股权激励安排,主动或被动地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出资参与企业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设立这种有限合伙企业模式的初衷,是让核心技术人才共享企业成长红利,激发其创新创造的内生动力,但也为科技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埋下了潜在风险。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企业“简易注销”制度,这一举措大幅压缩了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了退出成本,对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但在制度落地过程中,由于程序设计的细节漏洞、风险提示的缺位,简易注销程序逐渐成为突破有限责任边界的风险点,对有限合伙企业中的科技从业人员(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的权益造成了严重冲击。

具体问题马瑜分析到,一是责任风险与有限合伙人(科技从业人员)出资初衷不符;二是信息不对称与认知不足;三是,登记机关风险提示不足。

“上海建设科创中心,需要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与从业人员的力量。”马瑜说到,而在科创企业的运营实践中,技术骨干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企业股权激励的情形极为普遍。为切实维护科技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不知情签署简易注销承诺书而背负重大债务的风险;为夯实有限合伙企业制度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基础,保障担任有限合伙人的科技人员和小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确保简易注销制度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为此,马瑜建议,强化登记机关法定风险提示义务,明确法律依据与后果;优化承诺书文本设计与签署流程,增设风险确认环节;开展靶向普法宣传,提升有限合伙人和小股东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司法协同与纠错机制,加大违法失信惩戒力度;压实行政机关主动纠错职责,避免责任转嫁与维权成本虚高。

马瑜表示,简易注销制度是便利市场退出的重要举措,但其带来的责任变化和突破放大责任风险,必须为所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和小股东们所充分知晓。《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明确的,确保该规定在操作前端被清晰传达、准确理解,并辅以有力的前端提示、中端监督与后端主动纠错,是保护有限合伙人和小股东权益、防止非自愿责任承担、维护法律和制度严肃性的关键。通过明确提示法律依据、加强宣传教育、严格依法监管与强化行政主动纠错相结合,可使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人和小股东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审慎决策,督促行政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履职,切实 筑牢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法律护航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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