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今起调整 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120元
Play
语音播报
00:00
/
00:00
00:00
语音播报由AI生成
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日前,国航、厦航、中联航等多家航司发布公告,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航空航天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热门解锁
相关阅读
评论
发送
复制
取消
垃圾广告
政治激进内容
色情低俗内容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