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通知》延续了近年来的政策立场,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②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①通知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②通知要求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
①会议强调,要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机制,落实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增量政策,加强财政政策协同,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 ②会议要求,要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继续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