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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违规延续,中民投又被罚了,从“民企航母”到罚单常客,激进扩张埋下十年隐患
①中民投因多只债券到期未兑付、未按规披露财报,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②自2016年起,中民投因连续多年信披违规、旗下债券到期未兑付等情况多次遭遇监管处罚;
                ③债务违约源于初期激进扩张,中民投正通过中国信达等AMC机构的重组方案寻求破局。

财联社12月21日讯(记者 封其娟)从“民企航母”、“中国大摩”到监管罚单常客,中民投的十年沉浮,藏着激进扩张、债务违约、合规失守的连锁困境。

上海证监局近日披露,因旗下多只公司债券到期未兑付,且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均未按规定完成披露,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投)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罚单指出,自2016年起,中民投非公开发行“16中民F2”、“16中民F3”,公开发行“17中民G1”、“18中民G1”、“18中民G2”(以下简称:涉事债券组)等多只公司债券。截至今年6月末,前述涉事债券组尚处于到期未兑付状态。截至此次措施出具日,中民投尚未披露上述债券2024年年报和2025年半年报。

这一处罚,并非孤立的违规事件,而是中民投多年信披违规的延续。

结合上海证监局、上交所及交易商协会近年来出具的罚单来看,中民投的信披违规始于 2016年,已逐步从单一事项遗漏演变为持续性、全方位的漠视信披义务。这一涉事债券组已成为贯穿始终的违规载体,也从最初的“存续期内”逐渐过渡到“到期未兑付”状态,最终形成债务问题恶化到信披持续缺位的恶性循环。

与此同时,监管层对中民投的处罚力度也随违规情节升级逐步加码,从警示纠偏向严厉追责的递进;处罚力度也从聚焦中民投公司主体,延伸至对公司多位相关责任人的追责。

近10年,中民投信披违规与债务违约双重承压

回溯监管记录,中民投的违规行为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当年10月,因未及时披露新增借款超净资产20%的重大事项,上交所债券业务部对中民投予以监管关注。

自2019年起,中民投信披违规问题集中爆发,且屡查屡犯。

因未按时披露半年报,上交所债券业务部2019年10月向中民投出具监管警示函,并责令公司积极推进半年报编制工作并尽快完成披露。

2020年1月,上海证监局对中民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切实整改。截至该罚单披露日,中民投仍未披露公司债券2018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

在上海证监局2021年7月披露的罚单中,中民投未按时披露2020年年报被责令改正。同月,上交所对中民投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这一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诚信档案。当时罚单不仅指出2020年年报未按时披露,2019 年年报、2020 年半年报逾期披露仍未能及时整改。

因仍未按时披露2021年年报,2022年9月,上海证监局分别对中民投及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姚磊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3个月后,中民投又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姚磊及时任董事长茅永红、时任总裁黄继宏、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冉被通报批评。中民投提出受疫情影响、审计复杂等异议,部分理由被该所酌情采纳。

因未按时披露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民投2023年5月和10月被上交所债券业务部作出监管警示。直至2023年12月,上海证监局指出中民投仍未披露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该局就此向姚磊出具警示函,

同在2023年12月,因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债务融资工具违约、累犯违规等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交易商协会对中民投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

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且在12个月内已有同类违规记录,上交所今年7月22日对中民投及多位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该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并记入诚信档案。

据监管披露,除了多份财报仍未完成披露,中民投相关债券的到期未兑付问题目前也未得到解决。

激进扩张埋隐患,借助AMC重组寻求破局

综上所述,与信披违规相伴的是中民投不断恶化的债务问题,而债务危机的根源在于成立初期的激进扩张。

据公开信息,中民投是由全国工商联发起、59家民营企业于2014年5月在上海注册成立,是首家获国务院领导批准的民营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领域,一度被誉为“民企航母”,声势斐然。

成立初期,中民投以投资控股为核心,涉足通用航空、光伏、钢铁物流等行业整合,并大举进军房地产。据媒体报道,中民投2014 年以近 250 亿元竞得上海董家渡地块,成为当时 “地王”。到了2017 年,中民投总资产规模突破 3000 亿元,主要集中于地产与金融板块。但在快速扩张的背后,高杠杆运作带来风险不断积聚,负债规模迅速攀升。

由于重资产变现困难、现金流持续承压,中民投自2019年起启动“清仓式”自救,出售包括董家渡项目在内的多项核心资产,但仍难以弥补巨大的债务缺口。随着史玉柱、卢志强等核心股东陆续退出,这艘曾经的“民企航母”渐渐失去发展动力。

债务危机爆发后,中民投持续推进债务化解工作,AMC公司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具备长城资产背景的谭运财加入中民投并担任关键职务,为企业引入了AMC的专业经验。据悉,早在2019年,长城资产北京分公司就与中民投开展合作,共同应对流动性管理、资产处置等核心问题。

2024年,中国信达牵头化解了中民投旗下上海黄浦区大兴街项目的债务困境。公开信息指出,该项目曾因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停滞长达20年,并伴有银团贷款逾期、补偿款拖欠等问题,最终凭借“投行+投资”的创新方案实现实质性重组。

今年7月16日,中国信达上海市分公司公示了对中民投项目债务重组方案。

方案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的处置基准日,中民投单户债权金额合计18.99 亿元,其中债权本金余额18.2亿元,孳生利息7923.28 万元。拟处置债权的保证担保方包括:中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3家公司;质押担保方面:中民投以持有的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36亿股权(对应实缴资本36亿元,占股26.76%)提供质押,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则以持有的嘉兴会凌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02% LP 份额(对应实缴资本1.41亿元)提供质押。

根据重组安排,中国信达上海市分公司拟以18.2亿元本金作为债务重组金额,重组期限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将免除债务人今年1月1日起至重组协议生效日的罚息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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