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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批L3级自动驾驶车型产品获得准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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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信部于第401批《公告》附条件许可了长安汽车和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两家企业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申请。  
                ②两款车型将由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上述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财联社12月15日讯,据工信部网站,近期,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汽蓝谷麦格纳汽车有限公司两家汽车企业向工信部提交了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申请,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受理、审查、公示等程序,工信部于第401批《公告》附条件许可了相关产品。

一是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可以实现在交通拥堵环境下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最高车速50km/h),目前该功能仅限在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高滩岩立交—赖家桥立交)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机场立交)等路段开启。

二是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可以实现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的自动驾驶功能(最高车速80km/h),目前该功能仅限在北京市京台高速(大兴区旧宫新桥—机场北线高速)、机场北线高速(大渠南桥—大兴机场高速)及大兴机场高速(南六环—机场北线高速)等路段开启。

前期,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编制指引文件,组织专家团队,严格按规范、按流程开展初审、择优、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两家汽车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并通过了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

下一步,两款车型将由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两家使用主体在上述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工信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及地方主管部门加强车辆运行监测和安全保障,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和标准法规体系,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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