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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44【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一审宣判】
财联社12月12日电,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佐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对被告人徐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徐佐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4年,被告人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人员在承接项目、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亿余元。2012年至2024年,徐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利特别巨大。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受贿罪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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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7:03:44 111311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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