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1日电,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明确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一些人士据此认为,内蒙古将从明年开始征收房产税。而这是误解。上述消息引起民众误解,一个可能的原因是,老百姓混淆了已经开征的“房产税”和计划出台的“房地产税”,而两者不是一个税种。相比于已经开征了近40年的房产税,房地产税还是一个正在立法中的新税种,且短期内预计不会出台。此前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暂缓,而房地产税实施策略也已经改为先试点、后立法。但在当前楼市低迷亟需稳定市场的阶段,预计房地产税试点也暂缓。 (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