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次高管调整整体未变,个别高管进行了调整;
②国资阵容扩容,管理层稳中有调,是这次长江证券换届的核心看点;
③刘正斌连任公司董事长,刘元瑞继续担任公司总裁。
财联社12月10日讯(记者高艳云)2025年以来,A股并购重组市场持续活跃,但与之相伴的是,券商财务顾问业务违规收到的罚单亦明显增多。
截至12月9日,年内监管已累计发布8张券商财务顾问业务违规罚单,数量高于2024年的6张及2023年的7张;涉及7家券商及15名相关责任人。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罚单多采用“机构+个人”双罚模式,一家券商被罚的同时,通常有两名责任人同步受罚。

从具体违规事由来看,收入确认不审慎、信息披露存重大遗漏、持续督导流于形式等问题成为多家违规机构的“通病”,不仅暴露部分券商“重项目承揽、轻合规风控”的执业倾向,也折射出监管正对并购重组全链条实施更严厉、更精准的问责。
7家券商、15名责任人领罚
年内受罚的7家券商分别为国泰海通、国元证券、华泰联合、粤开证券、东海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
与此相对应,共有15名责任人被追责,包括朱凯凯、林子鹏、杨少杰、刘民昊、刘伟、于兆祥、杨灿熙、张钦洽、马媛媛、周增光、陈翔、罗红雨、程嘉岸、张锐、张瑞生。
“机构+个人”双罚,是财务顾问业务违规罚单的“标配”,在券商被罚的同时,相关责任人也难逃罪责。被罚责任人中,多数为项目或财务顾问主办人,但其中仍不免有较高管理者,张锐时任渤海证券投行部高级副总裁,张瑞生时任渤海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
违规类型来看,包括,对标的公司提前确认收入事项核查不到位,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未尽责督导重大资产重组等。
处理人包括深交所(2张)、安徽证监局(2张)、广东证监局(1张)、证监会(2张)。书面警示是主要处罚类型,涉5张罚单;通报批评1张,行政处罚2张。
梳理2025年以来的监管处罚案例,券商财务顾问业务的违规行为呈现出显著的共性特征。核心违规点集中在三大领域,一是标的资产核查失职较多,二是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三是持续督导环节流于形式。
此外,对于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有财务顾问存在过度依赖问题。
国泰海通及两主办人涉重组核查失职
临近岁末,头部券商亦未能幸免。12月9日,深交所披露2张罚单,原海通证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下称国泰海通)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朱凯凯、林子鹏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根据监管函内容,此次事件源于深交所2023年12月8日受理的节能铁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国泰海通为项目独立财务顾问,朱凯凯、林子鹏为项目主办人。经查,国泰海通在执业过程中对标的公司提前确认收入事项核查不到位。
深交所查明,标的公司大地修复部分项目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该问题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一是对大地修复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分别为6638.64万元、-473.77万元,占大地修复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5%、-0.81%;二是对大地修复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695.41万元、-63.49万元,占大地修复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98%、-1.13%。
深交所认定,国泰海通对大地修复部分项目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准确性执行的核查程序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
近年来,监管机构持续强调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中的“看门人”责任。在此次处分决定中,深交所明确要求,国泰海通证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重组报告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国泰海通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监管函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监管逻辑正转向全链条、全过程问责
有分析称,财务顾问业务违规多发,源于多重因素叠加。随着并购重组市场活跃,业务量激增,部分券商为抢占份额降低执业标准,竞争加剧又导致收费下降,进而缩减尽职调查投入。
费用与交易完成挂钩的模式,使券商易重交易落地、轻风险把控,甚至对标的公司问题视而不见,执业审慎让位于业绩压力。此外,人员流动大、经验不足,内部质控形同虚设,部分券商与标的公司的历史渊源也弱化了独立核查。
监管已强化约束,处罚从自律监管到行政处罚不断升级,“没一罚三”的严厉举措释放“不担责就不能收钱”的明确信号。监管逻辑已转向全链条问责和过程监管,既出现发行人、中介机构全员被追责的案例,也强化对持续督导环节的要求。
监管正通过细化业务管理办法、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核查效率,聚焦收入异常、关联交易隐蔽等重点项目,推动财务顾问业务回归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