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5日电,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服务。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要严格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及时研判是否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交易或洗钱风险,确保展业符合监管要求,发现可疑线索要按程序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切实做好平台发布信息的合规排查工作。各会员单位应多方位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