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21:07:24【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一审被判十六年六个月】
财联社12月4日电,据新华社,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一审公开宣判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对被告人李志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七十万元;对被告人李志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5-12-04 21:07:24 2485904 阅读
商务合作
热门解锁
相关阅读
评论
热度
最新
发送
复制
取消
垃圾广告
政治激进内容
色情低俗内容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