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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经纪人名义拿提成,罕见券商分公司负责人遭罚,指向套利老套路
①中山证券厦门分公司因合规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公司、负责人与员工一同被罚;
                ②国投证券一营业部因对经纪人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被罚;
                ③监管加大管控力度,年内已有62张券商分支机构罚单。

财联社12月4日讯(记者 陈俊兰) 厦门证监局今日接连发布4张罚单,均指向券商分支机构。

其中,中山证券厦门分公司因合规管控不到位、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负责人规避内部管理规定等问题,分公司、负责人及员工一同被罚。

挂靠他人名义,特别是经纪人名义,套取经纪业务佣金提成,这在早较期的证券行业并不少见,至今也仍有案例发生,但被开出罚单的,近几年却并不多见。

国投证券厦门民族路营业部则是因为对经纪人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的情形,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分公司负责人借用经纪人名义挂靠客户获取提成

具体来看,12月4日,厦门证监局发出的4张罚单均指向券商分支机构存在管理存在缺陷的问题。

先是中山证券厦门分公司。厦门证监局提到,该分公司存在三项违规事宜:一是公司合规管控不到位;二是公司员工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三是负责人规避内部管理规定借用经纪人名义挂靠客户获取业绩提成。

同时,苏晓雷作为中山证券厦门分公司投资顾问,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为此,厦门证监局对中山证券厦门分公司、投资顾问苏晓雷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马敏华作为中山证券厦门分公司负责人,未切实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一同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前,华南地区某券商营业部曾表示,在当前严监管的行业态势之下,合规管理工作已成为证券公司考量经营运作及团队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负责人作为分支机构的第一责任人,在积极推动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努力践行合规建设工作,加强合规制度执行监督、合规文化宣导和合规考核管理,让合规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稳健发展的“防火墙”。

而负责人明知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明令禁止分支机构负责人挂靠客户,却借用其他员工名义挂靠客户,甚至通过私下转账方式获取相应业绩提成,这不仅是带头违反公司制度,还是公然践踏从业人员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规范,也从侧面暴露出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存在漏洞。

国投证券再领经纪业务罚单

除分公司外,营业部违规展业的情况更为多见。厦门证监局对国投证券厦门民族路证券营业部出具的罚单就属于这类情况。

罚单提到,经查,该营业部对经纪人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的情形。由此,对国投证券股厦门民族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国投证券年内首次因分支机构违规收到监管罚单。今年6月,国投证券深圳分公司因存在在个别营业部从业人员在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期间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个别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向客户提供开通相关权限的知识测评答案等违规情形,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今年以来,分支机构因人员和岗位管理不到位被监管问责的现象屡见不鲜。易董数据显示,年内已有62张关于券商分支机构的罚单,共涉及45家券商。其中,营业部的罚单占比更高,有42张;分支机构的罚单则是20张。主要处罚原因集中在内控不规范、合规管理薄弱等问题。

一位合规领域专业人士指出,在券商经纪业务线上化推进与公司管理集中化转型过程中,分支机构人员规模与岗位设置持续优化调整,但部分机构在变革中未能同步落实监管要求,成为此类违规行为频发的重要诱因。

该人士进一步提示,从监管合规要求出发,券商分支机构需重点关注两大核心事项:其一,在岗位设置层面应严格遵循独立性与制衡性原则,实现利益冲突岗位的有效分离,对关键业务岗位全面推行双人负责制度;其二,人员管理方面需坚守执证展业底线,严禁违规开展内部职务及岗位兼任行为,确保业务开展全程合规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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