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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购债权的真实性尽调不审慎,中信金融资产山东分公司被罚110万
①中信金融资产山东分公司因对收购债权的真实性尽调不审慎等被处罚;
                ②罚款金额110万元。

财联社11月27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近日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信金融资产山东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对收购债权的真实性尽调不审慎、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等。

师月林、于海生、张永虎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对中信金融资产山东分公司罚款110万元;对师月林、于海生警告;对张永虎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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