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5部门: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特定国家(地区)目录》
Play
语音播报
00:00
/
00:00
00:00
语音播报由AI生成
①将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国家(地区)目录》,并单独增列针对上述3个国家的13种易制毒化学品。 
                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

财联社11月10日讯,据商务部网站,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特定国家(地区)目录》进行调整,将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增列入《特定国家(地区)目录》,并单独增列针对上述3个国家的13种易制毒化学品。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和《特定国家(地区)目录》予以公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商务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1月10日

头条新闻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热门解锁
相关阅读
评论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