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7日电,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推进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稳步推进矿区可再生能源供暖制冷。推动矿区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太阳能供热供暖,加大矿井乏风余热利用、煤矿瓦斯氧化供热等应用力度,为井筒保温及地面生产、生活提供热源需求。探索矿区可再生能源制冷技术创新应用,有效治理井下高温热害。创新矿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鼓励矿区建设智能微电网,有序开展绿电直连,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提高矿区绿色电力使用比例。大力推进矿区节能降碳改造,建设一批高效低碳零碳典型厂区园区,降低矿区碳排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