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证监会将对优质机构适当“松绑”,进一步优化风控指标,适度打开资本空间和杠杆限制;
②国泰海通合并等标志性重组案例平稳落地,初步实现“1+1>2”的效果;
③行业应具有“十五五”时期四大使命责任。
财联社11月5日讯,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