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方认为欧方调查存在立案证据不足、程序不透明等问题,是保护主义行为,并已认定其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②中方敦促欧方纠正错误做法,为中欧合作创造公平环境,并表示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权益。
财联社11月5日讯,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