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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托被罚30万,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
①吉林信托因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被处罚;②罚款金额30万元。

财联社11月4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且收取财务顾问费未向受益人公开。

李建光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对吉林信托罚款30万元;对李建光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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