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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农商行被罚140万,涉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①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被处罚;②罚款金额140万元。

财联社11月4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陈金海、吴群峰、陈丽娥、林元淼、陈贤真等5人对上述相关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对福建莆田农商行罚款140万元;对陈金海、吴群峰、陈丽娥、林元淼、陈贤真等5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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