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指南针“放弃”了这笔2022年就发起的定增项目;
②定增原计划募资不超29.05亿元增资子公司麦高证券,投向财富管理、融资融券等多项业务;
③定增终止主要考虑内外环境变化以及公司战略目标等因素,此次终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财联社10月31日讯(记者 林坚)扰乱市场小作文何时休?监管再度表态,将继续从严惩处行业机构从业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财联社记者最新了解到,证监会最新通报了近期对三起行业机构从业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的查处结果,依法对相关机构及人员从严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明确监管“零容忍”态度,要求行业引以为戒。
案例一涉及某证券公司经纪人,其依据境外媒体报道及短视频消息,通过自媒体账号擅自编辑转发不实市场信息,传播范围广且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相关规定。经查,该经纪人所在营业部存在合规培训不足、自媒体账号管理不力等问题,证券公司亦有员工管理、新媒体管理不到位情况。监管部门已对经纪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对营业部及证券公司责令改正,对营业部负责人监管谈话,对分管高管出具警示函。
案例二为某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其在微信群看到传闻后未核实,整合不实信息并转发至另一微信群,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从业人员办法》。该证券公司因员工对外发声管理、自媒体账号监控不到位被罚,分析师遭监管谈话,公司被责令改正。
案例三是某投资咨询机构未经核实,通过官方微博转发不实信息,还存在误导性宣传、暗示收益等违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该机构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对相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
远不止这些真实案例,财联社近期在《信了小作文?顶级游资章盟主7亿杀入三花智控,打掩护,还是真买单?》《多晶硅整合“小作文”又出新版本?市场情绪助推硅料价格不断上涨|“反内卷”进行时》也报道过虚假“小作文”的杀伤力与危害性。
打击股市虚假“小作文”、严肃查处非法荐股等违法违规行为,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回顾今年,2025年证监会对股市“小作文”的治理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监管也最新表达了对打击“小作文”的态度,也是一以贯之。记者就在《摸排股市“小作文”,地方证监局行动了,要求辖区公司上报线索》有过跟踪报道。
证监会称,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需践行“五要五不要”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严格守法并维护行业形象;监管部门将持续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以“小作文”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要求行业对照整改类似问题,机构落实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合规内控,共同营造良好行业生态。
需要关注的是,仅靠监管部门事后澄清以及查处,难以彻底消除“小作文”的危害。净化资本市场环境,需要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协同构建清朗信息环境,才能维护资本市场秩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三起案例有何“小作文”传播的特别细节?
通报披露的首起案例,指向某证券公司经纪人的自媒体行为失范。据调查,该经纪人此前通过境外媒体报道及短视频平台获取消息后,未对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便擅自编辑整理不实市场信息,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对外转发。最终,该条不实信息传播范围持续扩大,对市场认知造成不良影响。
监管部门指出,该经纪人的行为已违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下称《从业人员办法》)与《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而深入调查后发现,违规行为并非仅停留在个人层面——其所在营业部在合规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对经纪人的合规培训严重不足,未能覆盖自媒体信息发布的风险要点;从业人员自媒体账号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执行力度不足;同时,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的监控也存在缺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信息传播。
可以看到,该案例中,“小作文”的传播始于境外信息的非合规转化。涉事证券公司经纪人未对境外媒体报道及短视频平台获取的消息进行真实性核实,便擅自编辑整合为不实市场信息,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对外转发,这一过程中,“小作文”并非简单复制原始信息,而是经过“编辑”环节,可能存在信息截取、观点偏向性表述等加工行为,最终导致信息传播范围扩大并造成不良影响。
从传播链条看,该“小作文”的扩散暴露出多层管理漏洞:经纪人所在营业部对从业人员自媒体账号的管理流于形式,既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也未落实合规培训要求,导致经纪人对“自媒体传播需核实信息”的执业准则认知不足;延伸检查进一步发现,证券公司层面的员工管理、新媒体管理同样存在缺位,未能从总部层面搭建全公司统一的自媒体监管体系,使得“小作文”传播的风险未被及时拦截。
分析师微信群“接力”传谣
第二起案例的主角是某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师,违规场景发生在微信群这一常见的行业交流渠道。通报显示,该分析师此前在某微信群中看到一则市场传闻,在未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信息真实性、未确认信息来源可靠性的情况下,便对该则不实信息进行整合,并转发至另一微信群。信息经跨群传播后,逐步扩散至更大范围,最终造成不良影响。
此案例的“小作文”传播集中在行业高频交流场景,也就是微信群,且呈现“跨群转发、未经核实”的典型特征。涉事证券分析师在某微信群看到市场传闻后,未通过公司合规渠道验证信息真伪,便直接对不实信息进行整合,随后转发至另一微信群,形成“小作文”的跨群扩散。这种传播方式的隐蔽性较强,信息在熟人社交场景中易被信任,且传播速度快,短时间内即可覆盖多圈层从业人员,最终造成不良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该“小作文”的传播暴露了证券公司对员工“非官方渠道发声”的监管空白。涉事券商既未明确员工在微信群等私人社交平台传播市场信息的行为规范,也未建立相应的监控机制,无法及时发现并制止分析师的违规转发行为,反映出公司在员工对外信息传播管理上的制度漏洞。
投顾机构官微“背书”不实信息
与前两起案例不同,第三起案例涉及的主体是某投顾公司,且违规行为不仅限于虚假信息传播。通报显示,该投顾公司在未对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公司官方微博账号直接转发不实市场信息,信息经官方账号发布后,可信度被不当放大,传播范围更广,对投资者认知造成误导,形成不良影响。
而深入核查发现,该机构的违规行为不止于此,除转发不实信息外,还存在误导性宣传、暗示收益等违规问题,违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中关于投顾公司需如实宣传、不得承诺或暗示投资收益的相关规定。
与前两起案例不同,该案例的“小作文”传播主体为机构官方账号,且存在“单一虚假信息+多重违规”的叠加问题。涉事投顾公司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通过公司官方微博账号直接转发不实市场信息官方账号的权威性为“小作文”赋予了不当可信度,导致信息传播范围更广、对投资者误导更强。
深入核查发现,该机构的“小作文”传播并非孤立行为,还伴随误导性宣传、暗示收益等违规操作,进一步放大了“小作文”的危害。例如,其可能在转发不实信息的同时,隐含“跟随信息操作可获利”的暗示,或通过误导性表述强化信息的“投资参考价值”,既违反了信息传播的真实性要求,也触碰了“不得暗示投资收益”的执业红线,反映出机构在合规内控上的全面失守。
也值得一提的是,有舆情工作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未来,随着生成式AI等技术的发展,虚假信息的编造成本更低、传播速度更快,有望监管部门会将进一步加强技术监测能力,完善跨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并探索对AI生成内容的合规审查标准。
监管从严惩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文
综合财联社长期跟踪报道,“小作文”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涉及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等不实信息;二是涉及特定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等不实信息;三是涉及资本市场交易行情、交易规则、交易数据等不实信息;四是其他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不实信息。
面对这类乱象,今年以来,证监会针对股市“小作文”乱象采取了一系列严打措施,比如强化监管通报、专项整治、法律追责等手段。
一方面,证监会联合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恶意抹黑企业、敲诈勒索等四类行为。地方证监局同步开展线索摸排,要求辖区企业梳理自媒体账号运营情况,建立高流量账号监控机制。此外,“3・15”期间,证监会通过舆情监测、主动辟谣、投资者教育等全链条措施,形成对虚假信息的闭环治理。
今年3月23日,证监会协同公安机关查处雪球用户“细腻的价投小赛道”编造弘信电子不实信息案,造谣者被行政拘留。该案中,虚假信息引发股价大跌,证监会通过监测、报案、调查全链条联动,快速锁定违法嫌疑人并依法严惩。
监管部门通过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源头治理。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支持投资者对“小作文”等虚假信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举措为投资者维权提供了司法保障,同时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等机制降低集体诉讼门槛,进一步强化对违法者的经济惩戒。
10月2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实现“精准追责”。文件特别强调,对通过“小作文”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长效震慑。
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减少冗余信息,增强披露的可读性和针对性,同时强化对信息披露造假的责任追究。这一政策从源头规范信息生成,压缩“小作文”滋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