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截至10月21日,17家上市券商中期分红近80亿,2025全年分红493亿同比增4%; ②国泰海通分红总额、每股派息居首,中小券商如东吴证券、红塔证券、山西证券分红率领先。
财联社10月21日讯(记者 高艳云)又有券商因持续督导失职遭警示。10月21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罚单,民生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任绍忠、钟德颂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民生证券作为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充分关注在建工程延期异常情况,核查程序不充分;二是在出具维康药业2023年度持续督导文件过程中,核查结论不够谨慎,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这一处罚与此前维康药业收到的合计1460万元罚单直接挂钩,成为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链条追责的典型案例。从行业维度看,该案折射出监管对券商督导责任的强化态势,年内已有7家券商收到此类违规罚单,去年至今则有21家券商收到41张相关罚单。
维康药业信披违法合计被罚1460万
民生证券10月21日收到的警示函,与维康药业7月10日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直接且紧密的关联。二者本质上是监管层对“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法案”全链条追责的两个关键环节,前者聚焦中介机构(民生证券)的持续督导失职,后者针对上市公司(维康药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主体行为,共同构成“发行人违法+中介失职”的完整监管闭环。
7月10日,维康药业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为:
一是对维康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是对刘忠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是对卢卫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四是对孔晓霞、王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五是对吴建明、朱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合计来看,维康药业及相关责任人被罚金额综合达1460万元。
维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不准确、不完整。刘忠良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实施上述案涉事项,同时,刘忠良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
卢卫芳参与实施了案涉资金占用行为,且曾担任公司总经理,离任后仍参与案涉资金支付审批,直接导致信息披露违法,是维康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相关责任人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包括时任总经理、董事孔晓霞,时任财务总监王静,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吴建明,时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朱婷。
浙江证监局指出,民生证券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任绍忠、钟德颂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民生证券的投行业务正处于整合过渡期。9月23日,国联民生公告称,收购后,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与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被确定为投资银行业务整合后的业务开展主体。自9月23日起,民生证券包括持续督导项目清单中项目等,以及所有其他项目将迁移并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21家券商收41张督导违规罚单
持续督导是保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监管加强对券商相关业务的合规风险整治。
易董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以来,因持续督导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监管已下发41张罚单,波及21家券商。其中,华泰联合罚单数量居首,达5张;中信建投与国信证券各有4张;华英证券与民生证券合计也有4张;东北证券、华西证券则各有3张;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中原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4家机构各有2张。
此外,10家券商有1张持续督导相关罚单,分别为东海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中银证券、国金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东莞证券、中航证券、华安证券。
具体到今年来看,已有7张持续督导违规罚单公布,被罚券商有7家,包括中信建投、东海证券、西南证券、东吴证券、华英证券、华泰联合以及民生证券。
有分析称,民生证券此次因未充分关注在建工程延期问题被处罚,恰恰揭示持续督导环节最容易出现的两大问题,一是对异常情况敏感性不足,二是核查工作流于形式。在建工程延期在表面上可能只是项目建设进度问题,但背后可能涉及资金挪用、项目变更等重大风险,需要保荐机构保持高度职业怀疑。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券商投行业务的责任天平正在重新调整。从“重承销、轻督导”到全链条问责,监管的闭环正在形成。民生证券与维康药业的关联处罚,标志着资本市场监管已从“只罚上市公司”的单一模式,升级为“发行人+中介机构+责任人”的全链条问责模式,其传递的信号具有三大行业意义,一是中介机构“免责空间”彻底消失,二是持续督导从“形式要求”变为“实质责任”,三是“穿透式追责”延伸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