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北方稀土收警示函,涉895万元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
Play
语音播报
00:00
/
00:00
00:00
语音播报由AI生成
①北方稀土因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10月13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②北方稀土股价今日涨停,报收57.73元/股,总市值达2087亿元。

财联社10月13日讯,稀土龙头股北方稀土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经查明,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为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共计894.85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环保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公司未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北方稀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该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方稀土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问题,将以此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还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今日稍早前,上交所已就上述事项对北方稀土及相关方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北方稀土股价涨停,报收57.73元/股,总市值达2087亿元。

公司经营透视 A股公告速递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热门解锁
相关阅读
评论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