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公告,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定于11月1日起实施; ②政策调整包括扩大离岛免税商品范围,允许更多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调整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允许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政策等。
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公民到香港、澳门后,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从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可以免办签证,在规定期限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从海南自由贸易港邮轮口岸入境的,可以免办签证。
①《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实施,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 ③投资账户灵活,可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等,资金净流入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后续可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