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12日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修编后的《“三北”工程总体规划》,指导各地区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推动“三北”工程高质量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充分发挥国务院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将工程建设纳入林长制和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持续稳定的工程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财税、土地等政策,发展绿色金融,加强质量和资金监管。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工程建设和管护,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公益组织等各类主体承担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