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7月18日电,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一)总则。一是规定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的定义及工作原则。二是明确建立由支付结算部门牵头,科技、反洗钱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分类评级工作机制。(二)评级指标及方法。一是明确评级指标、评级方法和加减分项内容。二是规定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中国人民银行于每次分类评级工作开展前明确评级计分标准。(三)评级结果及运用。一是明确5 类11 项评级结果的对应评分区间以及 E 类特殊情形认定标准。二是明确各类评级结果对应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衡量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采取的对应监管措施。三是明确评级结果仅限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管使用,原则上不对外披露。(四)组织实施。一是明确评级对象为设立满一年的支付机构。二是明确支付机构自评、分支机构初评、总行复评、通知评级结果的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五)附则。规定解释权、施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