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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8家台湾地区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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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务部7月9日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将汉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台湾地区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②措施包括禁止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进行的出口活动应立即停止。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应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财联社7月9日讯,商务部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汉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台湾地区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见附件),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禁止向上述8家台湾地区实体出口两用物项;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二、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2025年7月9日)

1. 汉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erospac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

2. 经纬航太科技公司(GEOSAT Aerospace & Technology Inc.)

3. 中山科学研究院(National Chung-Shan Institute of Science & Technology)

4. 仲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C Technology Inc.)

5. 国际造船股份有限公司(CSBC Corporation,Taiwan)

6. 中信造船股份有限公司(Jong Shyn Shipbuilding Co.,Ltd)

7. 龙德造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Lungteh Shipbuilding Co.,Ltd)

8. 攻卫股份有限公司(Gong Wei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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