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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56【海关总署: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利率】
财联社6月27日电,海关总署发布通知称,为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自2025年8月1日起,海关按照规定办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手续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2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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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53:56 273748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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