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09:51:16【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 首批8个省市】
财联社6月25日电,商务部公告,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增资或购买被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不含多层次投资)时,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将通过试点方式稳步推进,首批试点地区为江苏、上海、天津、辽宁、河北、湖南、陕西、重庆。登记注册地位于上述试点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本公告第一条所列行为时,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变更报告(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基本情况表),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本公告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创投风向标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5-06-25 09:51:16
2976882 阅读
商务合作
专栏
盘中宝
风口研报
狙击龙虎榜
电报解读
相关阅读
创投通·并购|科创板上市公司拟收购热管理/元器件公司
责编 高梦阳
2025-06-24 15:01
中部地区某科创板上市公司拟收购通讯、消费电子、汽车、医疗、数据中心、半导体和工业等行业的热管理或元器件标的。
64.8w+ 阅读
4
展开
收起
评论
热度
最新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