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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资产江西分公司被罚120万元,涉不良资产收购业务违规等
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因不良资产收购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会计核算不规范被处罚;
                ②处罚金额120万元。

财联社6月23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不良资产收购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会计核算不规范。

周行通、郭海涛、梁广鸿、刘世佳、张雄剑、朱卫星等相关责任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罚款120万元;对周行通、郭海涛、梁广鸿、刘世佳、张雄剑、朱卫星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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