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4日电,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人调整为70万元/人,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户调整为140万元/户。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购买住房,可享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5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人、140万元/户。在支持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方面,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有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