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意见明确了本国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定义。
②意见强调了加强对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实施的监管,要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或监督检查时,必要时可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鉴定。
财联社5月30日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668号)(以下简称《通知》),征信服务收费标准大幅下调。
《通知》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0元降低至9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2元降低至1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年30元降低至15元,变更登记、异议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每次10元降低至5元。农村商业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继续实行优惠收费标准,并将内贸险承保机构纳入优惠范围。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通过柜台查询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标准由10元降低至5元。
本次征信服务收费下调,预计每年可为用户节省成本支出约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