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30日电,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云南省推动高速公路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其中提到,支持“高速+文旅”。实施“开口子”联通景区工程,鼓励在服务区及收费站建设房车补给站、索道、游客集散中心等设施,并配套观光车、旅游专线、定制包车等旅游运输服务,发挥中转枢纽和景区出入口作用,推动高速公路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景区引流增收部分,由景区经营单位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等协商分配。支持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依托跨江大桥、绿美公路等,因地制宜打造路域新景区、“网红打卡点”,逐步培育“满天星、画中游”新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