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规模较大券商归母净利增速为中信(32%)、华泰(50%至60%)、国泰海通(扣非增45%至65%)、银河(70%至90%)等; ②4家数据可比券商合计来看,经纪净收入合计同比增51.57%,自营收入合计增39.73%,利息净收入合计增37.9%;
财联社4月25日讯(记者 林坚)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始终是监管重点打击的一项内容,这在证券市场监管持续趋严的当下,更是格外明显。湖南证监局4月24日官网发布了一则罚单,称证券从业人员陈佳友因违规炒股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相较于以往监管对于违规炒股的处置一般间隔时间较长,跨度较长的特点,这则罚单落地较快。
罚单显示,陈佳友在2025年2月25日以前存在使用他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并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其违规行为被发现是在2025年2月25日,而罚单发布时间为4月24日,两者间隔仅58天,可以算是“闪电罚单”。2月25日那一天,A股三大股指冲高回落,缩量调整。
关于对陈佳友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从中证协官网来看,名为陈佳友的证券从业人员仅有一位,从业机构在国信证券。仅从公开信息无法判断是不是同一人。
监管处罚效率从长周期到短平快
本次罚单反映了证券从业人员监管“实时化、精准化、立体化”的趋势。监管对于处罚效率的侧重点正从长周期到短平快。这体现在这次罚单落地的速度够快、处罚对象够清晰等等。
记者根据易董数据不完全梳理,2024年来已有118张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监管罚单,涉及券商18家。步入2025年4月,就同样有违规炒股行为罚单出炉。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并非孤例,而是在行业内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2024年以来,对于违规炒股的行为,监管行动持续不断且措施多样,包括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券商内部自查自纠,各证监局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同时在券商文化建设自评中,对涉及员工违规炒股严重的情况予以扣分处理。
证监会曾提到,制定依法从严打击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强化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落实全员合规管理,实现对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一体化垂直管理,各证监局将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完善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规则,督促机构健全投资申报、审查、监控、惩戒等内控制度,完善投资行为管理机制,进一步堵塞证券从业人员监管制度及执行中的漏洞。
严防违规炒股要从合规抓起
通过分析违规行为发现,从业内人士违规交易股票的方式来看,手段繁多且隐蔽,除了普遍的利用他人账户炒股外,还包括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股票交易、委托他人代为炒股,特别是利用亲属账户等违规手段。
从涉及的职位来看,受罚人员涵盖了从基层客户经理到高级管理人员,甚至包括合规和风险控制人员。
从处罚结果来看,行政处罚、发出警示函、监管谈话以及责令改正等措施较为常见。大多数罚单采取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双倍罚款”的方式,部分案例的罚没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并且可能会附加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从处罚类型来看,上述罚单通常针对个人从业人员,但“一案双罚、多罚”的现象正逐渐成为常态。除了对个人进行处罚外,相关机构因内部控制失职也会被追究责任,例如暂停业务资格、责令整改等。
据记者此前报道,为精准打击此类违规行为,弥补证券行业在合规管理方面的漏洞,有关券商对违规炒股的查处已形成一套完整、严密的认定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
一是多维度比对账户操作,如重点核查手机号码、设备信息、网络IP地址、信息传递等,锁定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和操作者是从业人员。多客户的还会核查同址、交易趋同。
二是穿透核查资金往来。证券账户资金未直接打入当事人本人账户,但最终经他人账户转回本人账户的资金转入他人账户,但资金被用于当事人本人消费,如被用作消费或偿还借款等的,均有被穿透核查的风险。
三是追溯历史久。一旦监管追查,不论是多少年前的违规行为,都会被查处。销户、销号、换设备等手段不能抹去历史客观事实。
四是认定很严格。即使未获取收益分成或报酬、即使投诉纠纷处置达成和解,即使反映经济困难,仍不影响违规事实认定,也不会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