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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5:48【海关总署:明确部分货物、物品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监管】
财联社4月24日电,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海关对纳入药品、兽药、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物品,以及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不再按进出境特殊物品进行监管。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2025-04-24 09:35:48 262266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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