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通知提出,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 ②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外汇风险管理途径,通过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财联社4月11日讯,2025年4月8日至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赴马来西亚吉隆坡出席东盟与中日韩(10+3)财政和央行副手会,并代表中方作为10+3财金合作机制联合主席主持相关讨论。会议讨论了美国关税政策对全球和区域宏观经济形势造成的影响、完善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机制和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等议题,并在深化区域内政策协调和加强区域金融安全网等领域达成一系列共识。会议一致通过了在清迈倡议多边化机制下以人民币出资的法律安排。
中日韩三方同期举行了财政和央行副手会,就经济形势和区域内财金合作交流意见。宣昌能重点介绍了面对当前全球不确定性上升的挑战,中国人民银行将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势头。
此外,宣昌能还在会间与韩国副财长崔志榮、韩国央行副行长权珉秀、新加坡金管局副总裁梁新松双边会谈,就全球不确定性对各国影响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