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审批30日通道支持国家重点研发品种,鼓励全球早期同步研发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服务临床急需和国家医药产业发展。 ②纳入30日通道的申请需满足国家支持的重点创新药、入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儿童药星光计划、罕见病关爱计划的品种或全球同步研发品种等条件。
财联社3月4日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
附件1:加征15%关税商品清单
附件2: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