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
财经通讯社
打开APP
十六部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①意见提出强化科技创新资金支持,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在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布局。
                ②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等多元化方式支持科技创新。

财联社2月24日讯,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35年,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取得重大突破,环境监测和模拟等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全面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意见提出,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积极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布局。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利用自有资金和按规定可使用的结余经费,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资金等,以多元化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有效衔接,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鼓励有条件的省份设立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专项。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环科财〔202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编制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强调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将加强科技支撑作为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全国科技大会提出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生态环境科技工作也取得长足进展,有效发挥了科技创新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亟待加强高水平科技供给,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支撑。为此,生态环境部联合15个部门共同制定发布《实施意见》,旨在凝聚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部门合力,联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并为地方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引。

问:《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坚持“四个面向”,以支撑保障美丽中国建设为目标,以重大科技需求为牵引,以科技创新重大行动为抓手,以战略科技力量为支撑,谋划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和任务部署。主要考虑有:

一是坚持战略引领,紧密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的迫切需要和长远需求,统筹谋划科技创新布局,实施科技创新重大行动,高效推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坚持应用导向,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管理关键科技问题,加强高水平科技供给和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是坚持系统推进,统筹调动科技资源和战略力量,加强有组织科研和集中攻关,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创新格局。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聚焦主要矛盾,解决瓶颈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科技支撑效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竞争优势。

问:如何理解《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

答: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科技支撑”的重要任务。《实施意见》衔接落实科技强国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提出到2035年全面实现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主要目标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生态环境领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大幅提升。二是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方法取得重大突破,环境监测和模拟等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三是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增强,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不断优化。

问:《实施意见》对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做到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社会行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必须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科技支撑,更离不开各相关领域、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参与。《实施意见》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展规律,专章设置“打造开放包容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出建设统筹协调的生态环境科技政策体系、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等方面任务,明确了培育生态环境科技领军企业、支持企业牵头承担或参与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和区域示范类项目、完善转化应用市场机制等具体措施,提出了加强全球环境治理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安排,体现了鲜明的领域科技特征。

问:《实施意见》对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提出了哪些行动安排和举措?下一步在组织实施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答:《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五大行动。一是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提升行动,重点加强基础研究前沿布局,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阐明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二是关键技术攻关行动,重点推进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开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和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科技集成示范,突破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关键技术装备。三是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重点加快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绿色低碳产业链创新链融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四是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行动,重点优化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推动生态环境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五是高水平科技人才引领提升行动,重点加强生态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环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育,提升全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关键作用。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强化资金支持、加强开放合作等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相关任务落实,统筹和加强对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的政策支持。

产业政策直击 环保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合作
专栏
相关阅读
评论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