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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5部门:从2025年1月1日起 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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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②《通知》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财联社1月23日讯,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及《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近日,商务部等5部门以办公厅(室)名义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由商务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制定,与上年补贴标准相衔接,保持工作平稳过渡。

《通知》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方式,提出规范销售环节、优化收旧环节、加强政策宣传等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拨付流程,落实企业承诺制,鼓励销售门店提供收旧、购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更好便利消费者。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活动进社区、销售门店张贴政策图解、发送短信提醒、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消费者家喻户晓。

下一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在当地人民政府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区域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具体实施。

促消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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