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13日讯,日前,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征求《黑龙江省支持航空航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到,对取得航空器和航空发动机整机型号合格(接受/认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取证产品实际成交价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航空器整机单个型号奖励最高1000万元,航空发动机整机单个型号奖励最高500万元。对成功发射入轨投运的卫星(含卫星平台)、离子或霍尔推力器和高通量载荷按销售价格的5%给予奖励,单个设备不超过100万元;对试验卫星按卫星发射重量1万元/千克的标准,给予卫星制造企业单颗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每户企业每年奖励最高2000万元。加快哈尔滨航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促进航空航天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围绕通用航空装备、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航天飞行器、航天运载器、航空航天核心系统和关键零部件等产业领域,每年实施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重大突破性且研发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技术装备攻关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2亿元,省、市按1:1.5给予项目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