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 ②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旨在规范电子烟产业运行秩序,遏制“内卷式”竞争,防范产能过剩风险。 ②《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核定产能范围内核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企业年度产销目标,并严格实施生产规模总量调控,从严从紧开展生产规模调整审核。
①通知要求对新建煤炭开发利用项目和有条件的存量项目,推动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应提尽提,力争达到标杆水平。 ②通知强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利用现有中央资金渠道支持重点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