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要发挥好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②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③提升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及上市公司质量。
财联社12月12日讯(记者 陈俊兰)近期,证券业协会公布了2024年第三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名单,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监管对于拟IPO项目公司现场检查重视程度也在不断加强,进一步强调了“申报即担责”的原则。
财联社记者根据交易所公开数据统计,2023年以来共有21家企业被抽中现场检查,其中,14个项目终止且均为主动撤回,创业板撤回项目数最高。另外还有3个项目中止、2个项目注册生效、1个项目处于已问询状态以及一个1项目已过会。需要关注的是,目前现场检查抽检范围仅包含申报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的企业。
从实施主体和对象来看,现场检查与现场督导有所不同。现场检查则是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交易所作为检查机构,在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管理场所以及其他相关场所,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而现场督导则是交易所对保荐人以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核查和指导的行为。
现场检查拟上市企业项目终止率达66.67%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共有21个拟IPO企业在问询函中提到关于现场督导的相关内容。今年内被抽中现场检查的项目数量共仅有4家,其中1月有2家,7月和12月各有1家。而去年被抽中检查的数量为17家,去年的数据显著高于今年。而2022年共有34家企业被抽中现场检查,显见随着IPO受理企业数量的减少,现场检查的企业数量也随之下降。
被抽中现场检查的项目中创业数量最多,2023年以来,被抽中现场检查的21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终止且均为主动撤回,其中,6个项目为创业板,深主板和沪主板各3个项目,2个为科创板。终止率达到66.67%。另有1个项目过会,1个项目已问询,2个项目处于注册生效阶段,还有2个项目因财报更新中止。
今年共有四家企业被抽中现场检查,其中,第一批被抽中现场检查的恒达智控、城建设计是2023年下半年申报的企业,已分别于5月11日、6月28日撤回IPO,第二批被抽中的企业中国铀业,该公司受理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目前因更新财务资料中止审核。值得一提的是,中国铀业是深交所今年唯一新受理的IPO项目。
21个被现场检查的项目中,涉及11家保荐机构,包括国泰君安证券、华源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元证券、天风证券、海通证券、国金证券、民生证券、国投证券及申万宏源。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终止撤回的14个项目,分别来自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国金证券、民生证券、国投证券、申万宏源和海通证券。易董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12月12日,A股市场已有431家拟上市企业终止IPO,其中,426家因材料主动撤回,主动撤回比例高达98.84%。
现场检查重点关注的问题
根据证监会的通报来看,现场检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发行人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存疑事项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
发行人主要有三大类问题,一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现场检查聚焦于发行人的财务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准确。这包括对资产所有权受限、对赌协议、重大诉讼的披露情况;对历史增资过程、风险因素、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客户及供应商信息的完整性;以及核心技术信息、业务模式及内容、委外加工信息、供应商采购情况的准确性。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包括原始凭证的获取及保管制度;与境外退货、原材料采购、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现金管理及ERP系统权限管理制度。三是会计处理恰当性。例如财务报告期初数及报表科目余额调整依据、费用及收入跨期、危废处置服务成本核算、研发费用归集或分配错误、股份支付及现金折扣处理、对赌协议会计处理、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折旧政策等。
除了发行人的问题外,现场检查还关注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核查程序不到位。如对重要原始凭证不规范、会计科目账实不符、通过客户及供应商转贷、客户供应商重合、重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主要账户资金流水、增资资金来源异常等关键事项未执行充分的核查程序;对未回函或回函异常的函证事项未执行替代程序;存货及在产品监盘流于形式;未合理关注ERP系统存在的控制缺陷;未充分关注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二是工作底稿记录不规范。例如访谈工作底稿不完整;函证信息记录有误;记录的核查结论与事实明显不符;对异常事项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记录不充分等。
监管发布规定,强调“申报即担责”
2024年3月,证监会对《现场检查规定》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发挥现场检查的把关作用,从根本上整治首发企业在检查过程中撤回上市申请的现象。在充分调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证监会完成了《现场检查规定》修订工作。
证监会要求,辅导监管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重点关注板块定位、产业政策和“关键少数”口碑声誉,做好辅导环节与审核注册环节的衔接,发现疑点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同时,现场检查要切实发挥书面审核的补充验证延伸作用,充分核验财务真实性,有重大疑点的探索稽查提前介入、依法立案查处。对现场检查中的撤回企业“一查到底”,切实落实“申报即担责”。
同日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大幅提高现场检查比例,主要考虑同步增加随机抽取和问题导向的现场检查,使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拟上市企业的三分之一。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这些线索,一经查实,严惩不贷,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力震慑那些试图带病闯关者,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随着监管层对IPO现场检查的重视程度的加大,不仅反映了监管层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心,也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保荐机构需要在保荐环节严把“入口关”,确保项目质量,以应对监管的严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