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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证券、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康得新公司原董事长钟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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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24年12月6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康得新及原董事长钟玉等高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钟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
                ②同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11名投资者起诉康得新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财联社12月6日讯,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2024年12月6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公司)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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