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5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亮点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刑事政策,对于彰显法律的惩治、预防、教育、引导功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坚持轻微犯罪不是一律从宽,有从重处罚情节、主观恶性大的,也依法从严;严重犯罪原则上应当“严”的同时,对具有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的,也依法从宽。比如对涉罪未成年人一般应当依法从宽,但对极个别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的未成年犯以及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暴力犯罪未成年犯,依法该核准追诉的要核准,该起诉的就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