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天顺股份、新易盛实控人均被立案调查。 ②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具体情况尚待有关部门的最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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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2月4日讯(记者 崔铭)继昨日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后,交大昂立(600530.SH)管理层今日召开媒体沟通会,就警示函中所涉问题进行回应。
昨日晚间,交大昂立公告,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公司存在的违规事项包括:2016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高管薪酬披露不实;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擅自解除与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业务约定;对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更正金额和比例较大,反映出会计核算不规范和信息披露不真实。
交大昂立总裁助理夏景华表示,公司之决定在现阶段选择公开对外发声,是因为他感觉目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部分关键问题正在被掩盖。此次警示函中涉及的“高管薪酬”正是被掩盖的关键问题之一。
根据警示函,上海证监局认为,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报告中高管报酬披露不实。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交大昂立管理层在发布会现场表示,公司认为相关事实并非是上市公司发放薪酬未经程序的信息披露瑕疵事项。按照管理层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刘潇江所述,所谓高管报酬披露不实,实际上是杨国平、朱敏骏、娄健颖、李红、李康明五名前任高管通过公司资金购买团体保险再退保退费至个人账户的行为。
据了解,自2016年至2019年期间,杨国平任公司董事长;朱敏骏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娄健颖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李红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康明任公司副总裁。
就前任管理层购买团体保险后减保退费至个人账户的问题,夏景华表示,公司曾向监管机构做出说明。“我们认为,目前的责任认定弱化了时任管理层的责任,公司表示反对。”
夏景华称,由于退保行为发生在2016年和2018年,公司留存的资料并不齐全,是通过公司的公章使用的记录才发现退款退费事项,“目前还无法确保是否还存在着其他资金占用的情况,现任管理层将继续采取相关行动查明情况。”
12月3日,交大昂立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显示,交大昂立已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起诉杨国平等上述五位时任高管并已立案,标的金额约为2103.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