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新规范下,地方政府不能为了实施特许经营而采用特许经营,需要有据可依,不得保底承诺。 ②特许经营是希望借助社会资本专业运营能力,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而非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
财联社12月4日讯(编辑 李响)在化债大周期下,城投平台蜕壳完成市场化经营,是持续融资造血的前提保证。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产业债发行较去年增长超万亿,不少成为产业布局的“化债优等生”,达到符合产业债发行的标准的城投平台成功新增融资,被市场广泛关注。
不过,对于仍处转型期间的城投平台,发债融资如何“闯关”,仍存在诸多疑惑。在相关部门支持性融资机制不断优化下,立足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行高成长产业债也成为当前产业融资主体值得关注的方向。
城投转型大背景下,产业类城投发债受关注
在我国债券市场中非金融信用债板块中,除去基数较大但持续缩减的城投债以外,剩余的债券,即为非城投公司发行的信用债券,可称为“产业债”。
产业债的发行主体相对广泛,包含了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发行主体覆盖的行业也更加广泛,如煤炭、钢铁、农林牧渔等各行各业。
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2月4日,产业债发行数量9881只,总规模达到9.63万亿,净融资额1.45万亿,较去年同期发行8495只合计8.61万亿融资量,提升幅度明显。
二级市场方面,从今年走势来看,产业债经过前期调整后,中短期限收益率已跌破8月6日调整以来的新低,仅长久期(10年)产业债收益率有所支撑,但仍处于趋势性下行周期。
不少从事产业类债券发行的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城投公司兼具城投属性和产业属性,完成转型的产业类城投公司势必会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同时,经济波浪式运行修复,产业类债券的发行亦会水涨船高。
民生固收首席分析师谭逸鸣表示,化债大背景下,城投产业化转型是地方政府实现“股权财政”的重要一环,路径包括转型为上市公司股权运营平台、金融投资类企业等,这期间往往需要通过政府及其他平台公司注入优质股权资产,丰富各类经营性业务,以此打造出多元化资产构成和收入构成,达到符合产业债发行的标准。
从近期一级市场来看,已有不少产业类城投发债成功,如,今日由石家庄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1.5亿私募债,就因公司涉及政府指派性代建业务为建筑施工板块在报告期内占比低于30%等指标符合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该公司目前首次发行的债券,在发行该只债券前,公司完成股权和公司名称变更,并新增设立产业子公司,整合运营各类文旅资源作为公司未来收益实现方式的主要渠道。
另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截至12月4日,今年已累计307家城投平台在公告中声明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其中浙江、山东、江苏位列前三,分别达81家、46家、33家。
业内人士称,市场化经营主体中经营跨度相对较大,通过多元化经营模式降低传统造血能力差、净利润较少的基建业务。不过从转型初期来看,产业类城投公司和地方政府仍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要摆脱以往依赖政府补贴获得利润的方式,逐步提高风险收益比,降低增加地方债务的风险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转型期发债融资如何‘闯关’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部分城投平台作为产业布局的“化债优等生”,已经完成了市场化转型及自身经营指标的调整,顺利突破相关文件的限制并发行了产业债,而部分企业或出于战略调整或出于业务的特殊性,对于如何过审,实现转型期的顺畅融资,市场仍存在诸多疑惑。
据财联社从业内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各地方企业申报产业债的数量明显增大,但真正意义上被监管认定为成功转型获批的批文仍然较少。发债主体尤其是地方城投转型主体仍面临申报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即对于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成熟转型,具备发行产业债资格的相关文件理解不深刻。
在该人士看来,对于城投转型主体,申报材料中首先需充分满足行业“335”指标(即“总资产中城投类占比低于30%、总收入中城投类占比低于30%、财政补贴占净利润比重不得超过50%”)的要求,而“335” 标准仅是满足产业债发行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相关部门在实际执行审批的流程中,是不支持突击收购资产,划出城投子公司,或者用贸易等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手段去强行拼凑、调整资产结构的行为,这是基本态度。”上述人士指出。
据了解,某建工企业上报产业债材料上,监管对于界定建工还是城投的逻辑就是除业务在区域外以及民企身份可以豁免以外,若政府对地方国企的敞口比较高,通常会被认定为是城投属性,此外会掰开细看回款和应收账款情况;又如林业、采砂权这种一时半会很难变现的业务通常会认为是公益属性,尤其是采矿权,会溯源谁是真正的购买方,用这种方式去判断它是否具有城投属性,是否达到相关部门审核规定的成熟转型。
在该人士看来,相关部门审核时,对于城投成熟转型的态度非常审慎,会先观察企业是否真正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自身造血能力的实质性动作,审核逻辑遵循合规性、分行业、资金用途和信息披露、综合评估判断四个方面展开,其中合规性审核是重中之重。
“比如发行条件会根据债券类型依据不同条款逐条筛查,其中大公募是最严格的,要求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等规定,而非公开发行的要求低很多,仅满足负面清单管理即可”,业内人士透露。
此外,相关部门对于产业债也会提供增信、投融对接等支持性工作,随着近年来监管层面在引导企业积极用好科创债、绿色债等债券市场创新融资工具,以发展产业债引领推动地方城投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的政策指导下,非金信用债市场的发行主体已向产业端靠拢。
产业债创新案例频现
华福固收首席徐亮在研报中表示,以城投或产投平台来发行科创债,并投资于尚未完全成熟的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体现了各省市政府与资本市场已逐步形成“创新合作的新思路”,具有较高产业价值与投资价值,值得高度关注。
如近期由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气装备”)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成长产业债)(第一期)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具备科技创新及高成长双重属性,系中央企业首只高成长产业债。
据了解,本期债券发行规模达15亿元,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2.08%,全场倍数6.56倍,获得资本市场的踊跃认购,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该只债券增设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特别保护等高成长产业债配套机制安排,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
分析人士指出,在化债大背景及鼓励产业主体融资支持机制的推进下,可重点关注目前各个省市拥有“特殊资源禀赋”的地级市,这些城市或承担国家级与省级重大战略项目,或能将自然资源进行产业化整合及形成产业集群,或拥有较多产业基金资源来孵化培育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期限可选择在2年以内,不宜久期过长,以防范利率债大幅波动对估值的冲击。
方达咨询研究院相关分析师认为,城投公司实现科技创新的前提是做好业务板块布局,一般可在基础设施建设、地产开发、公共事业、资产运营、文化旅游、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商贸物流、金融、产业投资、智慧城市等基础业态上建链、补链、强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