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因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纠纷,梅花生物在与阜丰集团历经十年诉讼后被判败诉; ②随着阜丰集团申请强制执行,梅花生物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来公司黄原胶生产或存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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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1月26日讯(记者 何凡)为改善经营业绩,中恒集团(600252.SH)拟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公司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300006.SZ)股份,这也意味着后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中恒集团入股莱美药业的“故事”始于2019年11月,并于次年4月成为莱美药业大股东,自此广西国资委成为莱美药业实控人,但近几年,莱美药业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中。
今日晚间,莱美药业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恒集团的通知,后者正筹划有关公司的股份公开征集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中恒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2.47亿股股份(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转让完成后,中恒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仅通过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144.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3%)。
同时,中恒集团也就此事进行了公告,并表示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能否获批及批准时间尚不确定,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股份完成后,莱美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中恒集团方面表示,公司计划在战略层面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专注于心脑血管疾病等关键领域。为实现资产结构的优化,改善中恒集团经营业绩,公司拟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公司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双方的渊源要追溯到5年前,2019年11月25日,中恒集团与莱美药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取得后者原大股东邱宇2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最终取得实控权。
莱美药业表示,通过本次合作,中恒集团通过向莱美药业引入优质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其授信及融资条件,确保其现金流稳定,支持莱美药业持续稳健发展。中恒集团认为通过对莱美药业实施控制,有利于提升中恒集团在生物医药行业的地位。同时,中恒集团计划将细胞免疫治疗、肿瘤靶向药物、蛋白组学等生物医药创新领域的产品和技术导入广西,打造相关创新医药产业生态集群。
2020年3月份,莱美药业发布定增计划,根据后续进展公告,中恒集团拟约以9.5亿元认购莱美药业2.11亿股,认购成本每股4.45元。同年4月,中恒集团成为莱美药业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国资委。
但从2020年至今,莱美药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据2023年报显示,莱美药业净亏损892.73万元,到了今年前三季度,公司亏损幅度扩大到了2641.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