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缩长放短的资金操作模式延续。一方面央行延续缩量续作MLF、降低存量以淡化其对于流动性市场的影响,另一方面短端资金延续净投放,对冲跨月资金压力,强化逆回购对于市场利率的指导地位。 ②地方债集中供给,MLF缩量环境下降准或较快落地。
财联社11月23日讯(记者 夏淑媛) “个人养老金制度大规模试点进展顺利,即将全面推广落地。监管部门对非税收优惠的第三支柱特别重视,已推动顶层设计,引导行业发展。”近日,平安养老险董事长甘为民最新发声表示。
在他看来,数十年来,中国养老金融经历了从单纯的社会事业视角,到事业、产业视角并重;从单一支柱到三个支柱梯度发展,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政策框架体系。
“未来,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既是时代命题,也是产业课题。我们认为,中国养老金融即将迎来发展新阶段,个人养老金账户、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将是第三支柱的主阵地和主战场。此外,随着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的政策落地,将为企业年金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甘为民表示。
中国养老金融经历从事业到产业,从单支柱到多支柱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养老保险体系面临着统一多重割裂的制度,扩大保障人群覆盖面,维持与经济增长匹配的待遇水平等诸多任务。
面对上述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我国成功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23年底,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0.7亿人。
由于第三支柱刚起步,在未统计第三支柱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全社会积累的养老基金达16.58万亿元,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在甘为民看来,数十年来,中国养老金融经历了从单纯的社会事业视角到事业、产业视角并重;从单一支柱到三个支柱梯度发展,初步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政策框架体系。
从事业到产业的转变。长期以来,国家将养老保险体定位成社会事业。2004年开始,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为标志,国家正式提出养老保险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始推动养老储备管理的市场化、产业化。由此,2004年也被认为是中国养老金融元年。
此后,国家在养老金融的产业化道路上不断推进,2016年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正式市场化运作,2017年职业年金、2018年第三支柱雏形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2022年的个人养老金等先后落地。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旗帜鲜明地提出“养老金融”大文章,宣示我国已进入养老金融事业、产业并重的时代。
从单支柱到多支柱的发展。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了“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基本构建了中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雏形。
之后,以此为制度蓝图,国家在1997年建立一支柱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建立二支柱的企业年金,2014年建立一支柱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二支柱的职业年金,2022年建立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目前,中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核心框架已经形成,为养老金融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个人养老金账户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将是第三支柱的主阵地和主战场
中国养老金融产业走过20年,正进入新时代。当前,国家连续两年出现人口负增长,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21.1%,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甘为民表示:“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既是时代命题,也是产业课题。我们认为,中国养老金融即将迎来强劲发展的新阶段。”
从第一支柱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深入推进,未来归集给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受托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在2023年底2.23万亿元基础上不断增多。同时,延迟退休政策也将带来一定增量。
从第二支柱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已并驾齐驱,职业年金规模在人数上已经超过企业年金,并且在积累资金规模上也逐步接近企业年金。截至2023年底,企业年金积累基金达3.19万亿元,职业年金达2.56万亿元,两者合计5.75万亿元。
从第三支柱看,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和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商业养老金融产品,两类产品“双轮驱动”的态势基本形成。
甘为民表示:“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大规模试点进展顺利,即将全面推广落地。监管部门对非税收优惠的第三支柱特别重视,已推动顶层设计,引导行业发展。我们认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将会是第三支柱的主阵地,而商业养老金融产品将成为第三支柱的主战场。此外,随着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政策的落地,未来将为企业年金再次爆发式增长注入强劲的动力。”
近期,监管机构提出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将推动保险公司在养老金融发展和第三支柱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甘为民认为,在第三支柱上,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但是尚未大规模展开,养老保险公司应聚焦第三支柱市场,通过产品+服务满足民众的康养需求。